7月15日,河北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启动4天以来,已支付补偿22人,补偿资金为3.4万元。这标志着河北省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试点正式揭幕,商业保险与社会基本保障实现了紧密衔接。
这次由中国人寿石家庄市分公司承保的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承保人数615.5万人,覆盖该市所有新农合参合人员。2013年,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不再向参合农民个人收取。参合农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500元即进入大病统筹补偿程序。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今年石家庄市补偿比例为20-80%,即最高支付比例可达到80%,最高保障16万元。
大病保险还与社会基本保障实行“捆绑式”服务,即基本补偿到哪里,大病医疗就在哪里报销,费用也与基本报销一起支付。同时,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所有市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出院即报”。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热线电话,解答参合农民疑问。另外,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时间与新农合同步,即2013年1月1 日零时后发生的费用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据悉,2014年起,河北省商业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将在河北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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