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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首届河北省美展暨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定州市、辛集市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美术工作会议精神,以美术展览和赛事为有效载体,活跃美术创作,凝聚画家队伍,根据河北省文化厅2013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举办首届河北省美展暨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树河北美术品牌活动,鼓励和引导美术创作,提高美术创作质量,造就有影响的美术大家,发现和推出美术新人;与全国美展相衔接,以举办活动为纽带,发挥河北画院和河北美术馆的美术术主阵地作用,充分联系高校、美协、美术出版等行业的美术力量;展示当代青少年书画艺术成果,促进青少年书画艺术交流,提高青少年书画艺术素养,促进书画艺术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我省美术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主办、承办单位

    该活动由省文化厅主办,首届河北省美展为主体活动,同时举办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为活动子项。首届河北省美展由河北画院承办;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由河北乐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石家庄赟宝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承办。省文化厅将聘请中央数字书画频道河北制作中心为此次活动的全程媒体合作伙伴。

三、作品申报

(一)首届河北省美展作品的申报

1、凡河北籍画家及驻冀的中直单位画家均可报名参展;

2、每位画家可申报1幅作品;

3、申报作品画种为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4、申报作品以弘扬真、善、美为主要精神诉求,鼓励鲜明的个人绘画语言,拒绝合作作品,要求送展作品为纯手绘作品,拒绝手绘以外的辅助图像技术手段制作作品;

5、作品自行装裱,作品最长边尺寸装裱后不超过200cm,在作品后面右下角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二)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作品申报

1、凡13-29周岁的青少年美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展,每位作者可申报1-3幅作品;

2、展览分为少年组(13-17周岁)和青年组(18-29周岁)分别进行评选;
  3、申报作品种类:

1)书法作品:软笔书法;
  (2)绘画作品: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油画、其他画种(版画、水彩、水粉、素描)等。
  4、报送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5、参展规格
  书法作品:不大于4尺整纸;
  绘画作品:国画不大于4尺整纸;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素描尺寸不限。

报送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后面右下角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四、奖项设置

首届河北美展设金、银、铜、优秀奖四个等次奖励,其中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9个,优秀奖若干。

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设金、银、铜、优秀奖四个等次奖励,其中金奖4个,银奖12个,铜奖24个,优秀奖若干。

五、作品评审

(一)组委会将聘请全国知名美术家、美术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河北省文化厅和河北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组委会将聘请厅纪检和公证人员参加,以保证评审过程的合法性。

六、作者待遇

    (一)首届河北省美展作者待遇

1获得金银铜奖作品由河北美术馆视情收藏,入藏作品由收藏单位支付一定的收藏费用;

2、画展将由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精装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获奖作者由河北省文化厅颁发证书。

4、组织金、银、铜及部分优秀奖获奖作品全省巡展。

(二)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作者、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待遇

1、获奖作品由河北省文化厅颁发证书。
  2、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将编辑出版《2013·河北省首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优秀作品集》;对于未能入选参展但水平较高的部分作品,其作品亦可酌情收录;每位入选作品集的作者可获赠一本。
    3、组织金、银、铜及部分优秀奖获奖作品全省巡展。

4、按照所辅导作品入选数量和质量,对于作品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按照所推荐上报作品的入选数量和质量,对于组织工作和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七、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如下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20137-9月)。发布活动通知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面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征集参展作品。
  2.报送作品(20131010-1031日)。有关单位和作者按通知要求报送作品。请按通知要求从活动官方网站(河北省文化厅或河北画院网站)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所需内容连同参赛作品一起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作品评定(20131116-1126日)。活动组委会邀请著名书画艺术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报送作品按组别分类甄选,确定各组别各等次入选作品,入选结果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公布。
  4.作品展览(20131210-1230日)。活动组委会在河北美术馆(或河北省博物馆)组织入选作品展览展示,同时举办隆重开展仪式,将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和著名书画艺术家、相关新闻媒体、各地大中小学师生代表,以及获奖作品作者参加。之后将组织全省巡展。
  5.出版专辑(20141-20142月)。对获奖作品和部分获得较高评价的作品,
 组委会将编辑出版作品集。

八、其它事项
  1、首届河北美展除收藏作品外,所有参展作品展览后全部退件;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所报送书画作品不予退件,由承办单位处置。

    2、凡参评作品、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通知的各项规定。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使用参展作品用于宣传、发表、出版、发行、研究等用途。  

3、画展信息及报名表可登录河北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hebwh.gov.cn/)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网站(http://www.hebhy.cn/)查询或下载。  

九、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1、首届河北美展参赛作品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13号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

  话:031185695718    编:050021

 收件人:郝颖华、鲁静媛

2、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参赛作品寄至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水榭花都赟宝斋艺术馆。

  话:0311-85906619    编:050035

收件人:张惠明

3、参赛作品请在作品外包装左下角分别注明参加首届河北省美展或首届河北省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以及作品名称、种类。

    特此通知。                            

                                                                                                     河北省文化厅

                                                                                                     2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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